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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都知道的卡通《木偶奇遇記》的開頭,仙女給了小木偶生央命,並對他說:「有一天你也可以成為一個有生命的真男孩,而不只是一個小木偶,但是一定要作個乖孩子。」



小木偶說:「那好極了!只是怎樣才算是個乖小孩呢?」「對的事你都要去做,千萬不要做錯或壞的事。」「對與錯,我怎樣才能分辨?」小木偶迷惘的問。



仙女溫柔地回答:「跟隨你的良心去做吧!而小蟋蟀會成為你的良心;無論如何,良心都會伴隨你左右,不斷提醒你事物的是非對錯,你千萬不要對它的忠告置之不理!」



從此,小木偶開始他的「成人之旅」,他每天到學校上課,而且一連串的引誘和歷險接踵而至,小木偶的良心在生活中不斷地接受考驗,也不斷地成長茁壯。



良心的素描
做一個人,重要條件是要有良心。



許多人都喜歡用「良心」這個字眼,當他們要向人證明自己行為正直時,便說:「我問心無愧。」



或說:「我是憑良心做事的。」



他們把一些作惡者形容為「沒良心」、「黑心肝」、「心術不正」、「喪心病狂」的人。



他們覺得人只要「平時不做虧心事」,便可「夜半敲門心不驚」了,儒家主張君子「慎獨」,就是這個意思。



更認為修養的重點是誠實:對己、對人、對神、對良心都要誠實,雖然明知沒有人會發現,仍堅持「不欺暗室」,即使在獨處或無人監視時,仍循規蹈矩,不做自欺欺人的勾當。


  
東漢的楊震,路過山東昌邑時,他以前所推舉的秀才王密,正擔任昌邑縣令。



到了夜晚,王密抱著十斤的黃金要送給楊震。


  
楊震說:「我們是多年的老友,我的為人你不清楚嗎?」


  
王密說:「在半夜裡,沒有人知道這件事。」


  
楊震說:「天知道、地知道、我知道、你知道。怎麼說沒有人知道?」


  
王密慚愧地走出去。



真正的君子,行事光明磊落,有人格、有良心,始終表裡如一,只要是違背良心的事,就不會去做。


  
戰國時代的孟子主張「性善」,認為人人都有良心,他說:「惻隱之心,人皆有之;羞惡之心,人皆有之;辭讓之心,人皆有之;是非之心,人皆有之。」



這幾種「心的作用」,是人類本性的自然流露,是我們本來就擁有的,不是由外加給我們的。所以儒家「良心」的「良」字含有自然而然地向善,不學而知的意思(這裡的「知」是指知善惡)。



而良心使人能愛、能知恥、能尊重人、能分辨善惡。



如果一個人違背良心,做出「喪盡天良」的事,孟子認為是因為人不懂得保養自己的良心,反而用各種不義的行為去打擊、傷害它;就像人如果天天到山上砍伐樹木,那麼即使最美麗、最蒼翠的山巒,也會變成光禿禿的,毫無美景可言。



西文的良心一詞出自拉丁文—Conscientia,是由介系詞cum(同)及名詞Scientia(知識)組合而成,意思是「具有知識」;指人在行動時知道自己在做什麼。



良心不是人的一種特殊官能,它是在實際生活中直接做判斷的,良心的判斷是經過一番推理過程的,過程包括一個大前提,一個小前提和結論。



良心判斷的大前提是一個普遍的倫理原則,小前提是此時此地所要做的行為,結論就是良心的判斷。



譬如說:說謊是不道德的,而現在我要說的是不實的話,所以現在我要說的話是不道德的。



只是我們的良心在做判斷時,並沒有察覺我們在用三段論法,而且會省略論證的步驟,因為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,有許多倫理原則都是十分普遍和非常明顯的,而且對於常見事情的判斷,也早已習以為常,所以良心在做一個判斷時,不一定在心裡按步驟推理,有時會當機立斷,也就是靠直觀來判斷。



良心的聲音
日本幕府時代的福島正則是豐臣秀吉和德川家康兩代的重臣。



他有一位侍從,因為犯錯,福島正則在盛怒之下,將侍從關進了監牢,並處以餓死之刑,禁止任何人供應侍從糧食。


  
福島正則家裡的一個廚師,因侍從曾救他一命,所以不顧禁令,每天晚上偷偷的帶一些東西,給侍從果腹。



侍從心裡很感動,但又擔憂的說:「我非常感謝你在我急難時的救援,可是你這樣做非常危險,如果主公知道了,你的性命將難保!」


  
廚師坦然的說:「今天我還活著,是因你當時拯救我,如我因救你被殺,我不會有怨言;但如我不設法救你,我的良心會不安的!」


  
過了幾天,福島正則發現關在牢裡的侍從,身體和精神都沒有衰弱的樣子,感到很奇怪,派人暗地調查,發現廚師每晚送東西給侍從,便將廚師捉來並嚴厲的審問:「你為什麼違抗我的命令?」



廚師毫不畏懼的回答:「過去我因觸怒主公,被判決灌水處死,但因侍從暗中相助,救我一命。今天,他有急難,我理應萬死不辭的救他。我知道我犯罪,但我只是盡我應盡的責任而已。主公的任何處分,我都欣然接受。」


  
福島正則聽了,對兩人的勇敢與義氣深為感動,於是赦免了兩人。
  
  
我們做許多事,良心都會在人的內心深處直接呼喚,對人的行為會發生直接的作用。



但是良心的聲音耳朵聽不見,只能用心靈去聽。



德國哲學家史普朗格對良心的聲音有如下的描述:
一、良心只對我說話:指良心的聲音在我的內心深處,當它發出聲音時,也是針對我而發的。



這種現象是以「我」為主,並不涉及他人。



二、在特定情境下存在:良心的聲音只在特定的情境中較能體驗出來,如果人在極端混亂及思緒起伏不定時,可能無法感覺良心聲音的存在。



假如能靜下心來,或者在萬籟寂靜的情境裡,便能感覺出良心的聲音。



三、在衝突中強調正面的要求: 良心的聲音出現時,要求人在正反衝突時應該站在正面這一邊,強調善行、正義等的重要性,要求一個人不能做壞事。



良心的擴充
一位老人,為了讓兒子們多一些人生歷練,便對他的三個兒子說:「你們三人出門去,三個月回來,把旅途中最得意的一件事告訴我。我要看你們哪一個所做的事最讓人敬佩。」



他的三個兒子聽完後,就動身出發了。



三個月到了,三個人都回來了,老人就問他們每人所做的最得意的事。



長子說:「有個人把一袋珠寶存放在我這裡,他並不知道有多少顆寶石,假如我拿他幾個,他也不知道。等到後來他向我要時,我原封不動地歸還他。」



老人聽了之後說:「這是你應該做的事,若是你暗中拿他幾顆,你想你會變成什麼樣的人?」



長子聽了,覺得這話不錯,便退了下去。


  
次子接著說:「有一天我看見一個小孩落入水裡,我救他起來,他的家人要送我厚禮,我沒有接受。」



老人說:「這也是你應該做的事,如果你見死不救,你心裡過得去嗎?」



次子聽了,也沒話說。


  
最小的兒子說:「有一天我看見一個病人昏倒在危險的山路上,一個翻身就可能摔死。我走向前一看,竟然是我的仇敵,過去我幾次想報復,都沒有機會,這回我要弄死他,可說是不費吹灰之力,但是我不願意暗地裡害他,我把他叫醒,並且送他回家。」



老人不等他說完,就十分讚賞地說道:「你的兩個哥哥做的也是符合良心的事,不過你所做的是以德報怨,那就更難得了。」



做該做的事,是不昧良心,但做到原來不易做到的事,更能彰顯良心的光芒。


  
故事中的三兄弟,他們的作為皆遵從了自己良心的要求,長子的不貪非份之財與次子的不見死不救,是我們一般人都能確認的倫理原則。



至於小兒子的寬恕仇敵並適時的援助對方,他的良心讓他不僅不做惡事,更積極地促使他行人所不易行之善,更彰顯了人性的高貴。



良心的獨立性與功用
良心在我們之內,卻不屬我們管轄;我們控制不了它,也無法要它迎合我們的心意。



相反地,它還命令和強迫我們去服從它的吩咐。



它常存在於我們的「實際行動」中,並告訴我們那些應當做,那些不應當做;它逼迫我們服從它的判斷,否則,它會毫不留情地責備我們,使我們難過、感到羞恥,甚至產生罪惡感。



如果我們按良心的判斷去行事,我們也會受到它的嘉許,會有一種平安、快樂、舒暢、自豪、和無恐無懼的感覺;我們知道做了應該做的事,知道自己是「好人」,而且在人格的領域中,又跨前了一步。雖然有時為了服從良心的指示,我們會遭受損失,或招惹麻煩,但在我們心底深處,我們仍然認為應該這樣做。



良心的功用有三種:
第一種是行為前的提醒,良心會指導我們判斷這樣的行為是善是惡?是該做或不應該做?善惡的程度如何?要怎麼做或堅持不做?這時良心會根據各種道德規範並參考客觀環境與我們的需要,來判定這件行為的道德價值及自己應負的道德責任,然後命令我們不能違背道德,這可以使我們趨善避惡,不致誤入歧途,鑄成大錯,所以良心有預防的功用。



第二種是行為中的督責,良心會不斷發出警告,勸阻我們做違背良心的事,繼續鼓勵行善,而不會半途而廢;行惡能及時省悟,懸崖勒馬,不致一失足成千古恨,所以良心有監督的功用。



第三種是行為後的褒貶,良心會對我們的行為做出讚許或譴責,假如我們依從良心做事,它便讚賞善行,讓我們感到行善之後的安慰與快樂;倘若我們昧著良心做事,它便斥責惡行,讓我們因做惡而感到懊悔惶恐與羞愧不安,如此可使我們能懲前毖後,鑑往知來,不致再重蹈覆轍,所以它有反省的功用。



良心是人生的暮鼓晨鐘,事無鉅細,它都要提醒人們不做惡事;事情越嚴重,它的聲音也越響亮。



它絕不顧情面,即使我們不願意,我們也無法壓抑良心,使它成為啞巴。



人如果要作奸犯科,必須先掩蓋或埋沒自己的良心;事實上,良心也可以因為長久的掩蓋而變得麻木不仁,不能再發生作用。



但良心是不能被消滅的,人在午夜夢迴時,它仍會發出振聾啟聵的呼聲。



而且,即使是喪盡天良的人,在他生命中的某些時刻,他仍會隱隱地聽到良心的呵斥或呼喚,尤其在他臨終的時候,他的良心更會挺身而出,給他的生命來一個鉅細靡遺的總清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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