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理」,不過是一個名詞,看似無形,也摸不到實物,本來無名無字,只是心理意識;但是人生常常要探討道理,或是要爭個理字。




一般人都會說:「知道、知道!這個道理哪會不懂?即使不懂,只要多聽、多看、多研究就懂了。」可是你所聽到的是不是真理?



如何才能真正體悟道理?



實在很難。



要在文字上去探討、去找,甚至體會「理」,談何容易!



文字是用來顯理,通常很難一句就讓人聽得懂,卻也不一定一大篇才能體會。



有一天國外來了一封信,我看不懂外文,就請懂英文的人來看,他看了半天就說:「這我也看不懂。」



我又拿給懂德文的人看,他說這不是德文,他也看不懂。



拿給懂法文的人看,他也不懂。輾轉到最後才知道是阿拉伯文。



可見全球各地使用的語言、文字也有不同,並非人人能識。



如此說來,透過文字去理解的道理,難道不會受文字所限嗎?



執著於文字相也會變成一種習慣,一味地認為看書就能懂得道理,囿於文字,反而遇到真實的人事物,就難得圓融了。



所以最重要的是我們的本性,若能在人事物中多用心,不要執著,用真誠的本性去體解道理,貼近真理,這就叫做體悟。



說來似乎頗有道理也很簡單,但是如何接近?



這就是我們要體會的地方。



文字或是語言,都只是一個工具,我們要能運用工具,才能真正體會道理。



《金剛經》云:「法,如筏喻者」,意思是,將「法」比喻為一艘竹筏,我們從江河的此岸到對岸去,必須使用船、竹筏等工具,等到渡過河去,竹筏就不必用了。



這就是應用。懂得方法還要能去運用,而且能不受法的束縛,因為到達彼岸後,就要棄船上岸,並不會上了岸,還隨身將船帶著,就是這個道理。



在日常生活中,人與人之間要多用點心,在每個人的動作言語中,無不是法、無不是理,只是有時候站錯邊了。



我很喜歡孩子,在他們身上可以看到最天真的本性,用心去聽他們的童言童語,往往能聽出真正的道理。有一回我到慈濟小學,看見一群孩子在操場跑,一個三年級的孩子就說:「喂!你們為什麼要跑得那麼快?要守規矩,你是幾年級?」



一個孩子就反問他:「我是二年級,那你是幾年級?」



三年級生回答:「我是三年級。你應該尊重我,聽我的話。」二年級生就說:「我是二年級,你比我大,應該要疼我、照顧我。」



兩個人說的都有道理,但是互執一詞,就變成爭執;兩個人都執著於「有道理」,怎麼辦呢?



其實道理要放對位置,雙方互換一下,不就完美了?



道理端視自己如何去執行,用得對,那就很美了;如果有偏差,就會起爭執。



期待人人多用真心體解真理,善待他人,社會就能充滿亮麗與祥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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