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佛容易犯的錯誤(居士篇)


 


1、燒香拜佛  求籤問卜


祈消其災  求滿其願


 


某些居士,專門喜歡拜廟請香,祈求佛菩薩保祐,或是消除某些具體的災障,或是祈求解決家裡的某些問題,或是祈求陞官發財等等,不一而足。甚至某些居士為了所謂的“吉利”,專門花鉅款在他們認為“特殊的日子”爭做第一功德主,或者燒第一柱香,撞第一下鐘,磕第一個頭等等。如果遂願,就會身心舒泰,認為這一年會如意圓滿,否則會覺得不吉利而垂頭喪氣。


 


此類居士的錯誤,大多是不明因果,希求佛菩薩直接去除災患,給予名利。分析他們的心態,就是向佛菩薩提條件、要求,比如我頑疾得愈,子孫滿堂,大富大貴以後,再給你們重修廟宇,更塑金身;或者為寺院做些事,一定要立碑刻“功德芳名”;或者先給佛菩薩一些供養,然後希求滿足所願。種種心態、行為和世間做生意沒有任何區別,像討價還價一般。


 


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中說:“諸佛非以水洗罪,非以手除眾生苦,非移自證于余者,示法性諦令解脫。”意思是,佛菩薩不是用水直接洗掉眾生的罪業,也不能用手直接除去眾生的痛苦,更不是將自己所證安樂境界直接轉到眾生身上,而是通過為眾生說法,令眾生依佛法修行,才使眾生獲得解脫的。因此,佛法只是指引修行的門徑,諸佛菩薩是為眾生開顯這些門徑的導師。大而言之,成佛解脫,必須靠自身的修行去體證;小而言之,希求人天福報,也需要自種善因。不遵循因果的道理,不種善因,唯希求佛菩薩直接把福報送到府來,除去惡果,此種想法恰恰與佛法背道而馳。


 


燒香禮佛本是好事,經論中也讚嘆香燈供養,禮敬諸佛,但問題的關鍵在於:燒香拜佛,或是為所有眾生之解脫而祈請,以大願而攝持;或是雖然遇到具體的事情或難處,也應以實修為根本而隨緣祈請,才符合因果的根本法則;至於求籤問卜的勾當,本就不是佛法中事,更非真正的修行人所為。


 


2、不明佛理  一身佛氣


見人即說  逢人即勸


 


某些居士入了佛門,常念幾聲佛號,或者知道些粗淺的佛法名相,卻沒有依止合格的善知識修持。他們對佛法並不真正明瞭,卻以過分的“熱心”四處拉人信佛。如果別人表示感興趣,那就更喋喋不休地介紹自己的經驗,有什麼趕法會、拜“大德”的事情,都會鼓動一起去。如果別人嫌其囉嗦,或流露出不信服的態度,此類居士就會很不舒服,或是瞋心相對,爭論不休,或是“充滿憐憫”地勸別人趕緊懺悔,否則就是“罪孽深重”,“惡報現前”等等。他們的種種言行,不過是執著佛法的表現,仍是“我執”:我信佛,我的佛法好,我修行好,我的師父好等等。他們護法,宣傳法,實際是執著“我”,護“我”,宣傳“我”,否則旁人不聽時,怎麼會有煩惱?


 


真正的佛弟子,應首先身體力行,修證佛法。正所謂“自未調服,調服他者,無有是處”。在自己還一知半解,甚至一無所知時,當務之急應是依止大善知識精進修持,而不是急急忙忙地去“宣傳”佛法,推銷佛法。在自身尚不明瞭的情況下,此類居士宣傳的所謂“佛法”,只能使人誤入歧途,誤解佛法,誤解修行人,乃至對佛法產生厭煩和排斥感。此種言行既無益於自身,也危害於他人,必須斷除。


 


並不是說未 明瞭的 居士就不能和人交流,就不能勸人信佛。不論是對於佛法有受用的居士,還是尚未明瞭的人,都應隨緣做事。遇到對佛法感興趣,真實希求修行和解脫的眾生,居士們可以和他們交流,將自己的修行體會,及對佛法的理解坦誠相告,或者引薦他們去親近大善知識。這樣做,不僅不妨害自身修行,還善巧地為其他眾生開啟了趣入正法之門。


 


3、接僧集眾  策劃活動


刻意操持  無心修行


 


某些居士交際能力很強,認識很多“活佛”、“高僧”,常常接待這些僧人,迎來送往,安排吃住,如同世間的辦公室主任一般勞心費神。在這些僧人留住期間,此類居士會通知所有認識的信眾,或開辦法會,結緣灌頂,或**放生,隨行龐大。他們的大部分時間都耗費在事務操持上,根本沒有時間修行。


既已皈依,即是佛子,應以修行為本,其他的事情當隨緣而做,方為如法。對於僧寶應恭敬承侍,但若以接待和安排活動等為常行,則會忽略或擠佔修行的時間。若不修行如何解脫?更談不到弘法利生,終究不是佛子本色。


 


4、獨霸僧寶  視為家親


依己情見  揀選來人


 


某些居士和某個活佛、高僧關系很好,常常接到家裡供養,好吃好喝,待如上賓。自己家裡有什麼不順,趕緊祈請活佛、高僧念經加持,簡直把活佛、高僧當成了家中的守護神。除了家人和關系比較好的朋友外,此類居士不接待任何想親近活佛、高僧的信眾。如果其他信眾得知消息想過來拜見,此類居士往往以“活佛很忙”、“需要休息”等等理由拒絕之。如果有信眾直接登門拜訪,此類居士不好斷然拒絕,但也是老大地不情願,一副要收門票、辦喪事的樣子,對待來訪者冷言冷語,甚至百般刁難。


 


即使是破戒的僧人,因其身披法衣故,亦能令所見者受益,若干劫之後,依此因緣而能趣入解脫。如果是有修證的高僧大德,對於眾生的利益就更加不可思議了。真正依止了善知識的居士,或者有機會親近高僧大德的居士,應當發心令所有眾生都能親近依止善知識,為所有眾生廣開修行的方便之門。但此類居士心量狹小,分別念重。其做法從表面上看似恭敬,而其客觀結果是把善知識作為自己的私有財產霸佔,不僅使他人喪失了供養承侍善知識的機會,也使自己無法得到加持和法益,因其發心自私的緣故。說得嚴重些,依此行為將令自己更快地墮入惡趣。


 


5、分幫立派  自高門庭


厚待同門  輕慢他人


 


某些居士依止了某個善知識,或者參加了某個學佛的社團,漸漸形成了固定的圈子、風氣,便排斥其他的信眾。當有其他信眾來請教問題,或請經書法寶時,此類居士就會對其“審查”一番。如果是同宗同門的師兄弟,會非常熱情地接待;如果不是,則是一副傲慢的樣子,一副不耐煩的樣子,讓來訪者感覺的確給他們帶來了許多麻煩,應該自慚形穢。


 


不論是修行哪個法門,依止什麼樣的師父,均為佛子,共趣解脫。宗門、教下,方便多門,旨趣無別;名師、隱士,手眼各異,悲心一體。作為居士的我們,只要依止的師父是具格的善知識,所修學的佛法是正法,都應當無分別地以隨喜心、平等心去對待其他同修,為他們在修行方面儘量提供方便。即使對於沒有依止的同修、沒有入門的居士,也不能生起我慢心,而應當發廣大悲心,隨緣幫助他們,引領他們依止大善知識,修行正法。此類居士不僅沒有幫助同修,而且目高於頂,小視天下,缺乏起碼的悲心,甚至連世間所提倡的求同存異、和善待人的標準都達不到,真是愧為佛子,忝稱居士。


 


6.以佛道理 裝扮自己


虛偽做作 油嘴滑舌


 


還有一些居士就是所謂的“佛油子”,學習了一些佛法的道理,不是用來反躬自省而修行,而是用來裝扮粉飾自己。比如,有人心裡明明對他人還有怨恨、輕蔑,可嘴上還要整天挂著“您是佛菩薩,您是佛菩薩,只有我是凡夫……”,以表現自己的心胸有多開闊。再比如,有人明明對佛法並沒有堅定的信心,卻要表現出一些極端的行為,比如生病不去醫院等等,以顯示自己對因果“堅定的信心”。特別是一些居士聚集在一起的時候,更是大話連篇,相互吹捧,而吹捧別人的真正目的還是要表現自己,以顯出自己是多麼“謙遜”,多麼“寬容”,對佛法道理是多麼“精通”等等。這些人看似在談論“佛法”,但本質上卻是為了維護一個“我”,正是世間的惡俗習氣。


 


修行佛法當在身、語、意上下功夫,而不應該執著于自己的“面子工程”。虛華的面子背後掩蓋的正是煩惱輪迴之根——“我執”,一切眾生從無始來,為無明所覆,執于五蘊假和之身心為“實我”,由此造作諸業,沉淪生死無有出期。如《俱舍論》中說:“由我執力,諸煩惱生,三有輪迴,無容解脫。”可以說,認識我執的過程,貫穿于學佛的始終。真修行人應當時刻檢點自己,所作所為是否真正的離“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”,還是圖有其表而內心我執增盛,煩惱愈重。


 


7、略通經教  我慢清高


顯示賣弄  爭強好勝


 


某些居士比別人多看了幾本經書,多知道些佛法名相,便自認為已經通達了佛法,自視甚高且自鳴得意。此類居士常常有技癢的感覺,總有和其他信眾進行交流,向非信眾“普法”的慾望。如果得到了聽眾的讚許和佩服,此類居士將有熏熏然的滿足感;如果相反,在他們不能說服聽眾,或者所說的不太如法而被指出時,此類居士非但不能虛心聽取意見,而且會為挽回面子爭論不休,甚至會惱羞成怒,惡語相加。


 


佛法內學,修心為本。正是因為我們的業力習氣重,煩惱貪慾多,才需要我們以正法甘露矯正自心,去除染污。而此類居士的做法,恰恰將佛法作為滿足自身慾望的資糧,到處炫耀,爭取資本,令自身的貪慾極度擴張。在這種貪求沒有得到滿足時,自然是瞋心生起,造業無邊。佛法和世間的知識學問最大的區別,就是它直接指引眾生應當修行的方法,是自身實踐方可得受用的無上妙寶。如果我們僅僅把它當做學問去研究,當做知識去賣弄,不按照其所教授的方法去行持,結果就是此類居士的狀態,不僅無法受益,反倒把甘露變成了鴆毒,害人害己,深可悲愍。


 


8、所學佛法  成厭世因


消極做事  挑剔待人


 


某些居士對佛法有些接觸以後,自認為有所領悟,沉浸于自認為的“勝妙清凈”的境界中,對於世間的人和事都看不慣,一種混合著自傲的厭世情緒漸漸滋生。在這種情緒籠罩下,所學的佛法成了一把尺子,一切的人事物都成了這把尺子衡量的對象。尤其在工作不順心時,會更加強烈地生起“人生無聊”、“一切都沒有意義”的對抗心理,看一切皆“俗”。對於所接觸的人,也常常覺得他們層次或素質低,沒有共同語言,覺得他們都不懂佛法,俗不可耐。


 


修學佛法,漸漸具足出離心是非常好的,但此類居士的表現恰恰不是出離心。如真正生起無偽的出離心,要麼決意出家修行,決定一心辦道,了無余事;要麼雖在世間,但見世間一切皆苦,無所貪執。常感暇滿難得,無常迅速,雖依因緣仍做俗務,亦以修行為最重,做事待人均成為修行的增上緣。而此類居士,其實並沒有出家修行的決心,情執深重,俗緣未了,對於世間還有希求。在世間做事又散散漫漫,不能用心。一知半解的一點兒佛法知識,成了逃避責任、懶散習氣的藉口,成了挑剔、埋怨他人及社會的“照妖鏡”。用此“鏡”照來照去,看一切事都不如意,看一切人都粗鄙,但就是忘記返照自己,省察內心。


 


印光法師常說,看一切眾生是佛菩薩,是善知識。如果我們能夠如此觀察和思維,即使碰到逆境,遇到不如理的人或事,都會從因果的角度去對待,把這些逆境轉變為修行的逆增上緣,不僅可以心平氣和的做好世間的事,更能積聚福慧資糧,令我們更快的成就。


 


9、傳承不全  見地不徹


夜郎自大  妄稱祖師


 


某些居士求到了法,通過修行得到了一點兒受用,對法性的認識也比普通信眾清晰。但他們所求傳承並不完整,所修法要也並非最直接,見地更是遠未究竟。他們本該再接再厲,一心專修,如此則解脫成佛有望。可惜他們貪求“祖師”名號,自未圓滿究竟時,便急不可耐地出山“弘法”。或成立講堂,或著書立傳,乃至違反佛制,專以賣弄神通拉攏信眾,甚至還誹謗僧寶,名曰“二寶居士”。其種種言行皆為宣傳“老子天下第一”,得意忘形時竟然連本宗祖師也不放在眼裡,仿佛三界之中唯有他這一脈最究竟,他這一脈中又唯有他一人最高明,在這種夜郎自大思想支配下,便另立一宗,妄自稱起“祖師”來。從醫學臨床診斷講,這種人就是“偏執性精神分裂症”!他們的弟子也染了這種病,目空一切,認為這世上唯有自己的師父是明瞭者,比佛陀都高明。


 


佛法流傳之初並不分宗派,宗派林立已是正法衰微之相。另外,各宗派之始祖住世弘法時,並未存“另立山頭”之心,更不會自稱“我是某派初祖”,祖師及宗派的名號皆是後代弟子、信眾追加的。他們在弘化時,為引發弟子信心,固然會讚嘆自己傳承之殊勝,但絕不會貶低誹謗他人,更不可能批評自己的傳承祖師。自讚毀他必然導致自己見地不通徹,及弟子修行難以成就,從而造成法脈流傳極短。曆史證明,妄稱祖師者即使自己能顯赫一瞬,他的法最多傳不過兩三代便會絕跡,而且一生多諸違緣。


 


有傳承、依法實修者妄自尊大尚且得此惡果,那些毫無傳承,盲修瞎煉,捏造自身功德證量,誆騙眾生劃道道、轉圈圈的人又將報在何處?苦海無涯,回頭是岸!(文:佚名)




 

 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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