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我看到別人做錯事,

就苦口婆心地想規勸他們,

但效果不大,

因為能接受的人很少。

 

 

於是,我一直在思惟為什麽?
後來,直到我看見佛經有一句話,

 

 

如是說:

‘悟者,覺悟本性;

本性不動,是名自己。’

這時,我才恍然明白,

我們人活著的意義是什麽!


 

一般人的生命,

根本就不屬於自己、

完全隨著環境在團團轉,

為了別人的錯誤而自我折磨。


 

我們不要把錯誤當作是一種罪惡,

如果錯誤是一種罪惡,

那麽一個成功者,

就是一個累積滿身汙穢的人。


 

假如,你有心學佛,

首先要學習的,

就是找尋自己的生命—那就是‘寧靜’。

 

 

當你找回自己真實的內在,

就可以體會到,

其實不用依靠外在的刺激,

你也可以活得很快樂。


 

世界上種種的繁榮虛華,

並不能使你得到真正的快樂,

因為刺激只能片刻,享受無法永恒?

 

 

運用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所求來的快樂,

通通都是暫時性的。

 

 

好比看一場電影,聽一場演奏,

場散、曲終,終有結束的時候。

而人們總妄想在片段中抓住永恒,

奈何依然做不到。

 

 

 

因為世間的真相就是無常,

有生必有滅,有合就有離,

一切皆如夢、幻、泡、影。

因此,我們應當了解,

找回自己內心的寧靜,

念念觀照一切皆是無常。

 

 

這樣,遇到任何逆境,

就自然放得下,

而能解脫自在,遠離煩惱,

這樣才是懂得享受生命的人。


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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